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决策部署,根据市级机关工委统一要求,我局“绿化美化家园 建设生态港城”集中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参加关爱自然宣传活动
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义工)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绿化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新风尚,激发全社会“绿化美化家园 建设生态港城”的热情和积极性。
2、深入开展单位驻地绿化活动
根据绿模城创建有关要求,有独立庭院的单位要达到庭院黄土不露天、绿化绿地率(单位绿地面积/单位用地总面积×100%)35%以上。要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大力开展庭院、道路、墙体绿化“查死补缺、查残补优、查漏补植”,增加绿地面积,确保绿地率达标。
3、集中开展局机关党员认植志愿服务活动
按照每人义务植树3-5棵的标准,组织局机关党员志愿者(义工)积极参加认植志愿服务活动,局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也可自行组织开展认植活动。认植方式有两种:一是认植自种。组织党员志愿者(义工)在海州区滨河新城月牙岛栽植适地苗木,做好后期管养,并由海州区统一制作认植铭牌,以示纪念。二是认捐代植。由单位认捐或党员志愿者(义工)自愿认捐苗木,由海州区提供代植代管服务,绿化地点在锦屏山和滨河新城月牙岛等地块的认植纪念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