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911/2025-00032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6 |
| 文号: | 连事管〔2024〕18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4320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市工信局:
经研究,现对严道连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节能降耗助推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我局在公共机构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降碳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碳排放量,四项指标与2021年相比下降4.32%、3.92%、5.54%、2.52%。序时完成“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的任务目标。
一是目标引领推动责任落实。相继出台《连云港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连云港市公共机构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责任分解表》等文件,以目标考核为抓手,压实各方责任,分解目标任务,明确5大类型12个子项,确保我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走深走实,牵头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会议,推动我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一体化发展。
二是夯实节能管理发展基础。宣贯节能管理各项法规标准,提升能耗统计数据质量,紧密结合机构改革动态,更新完善1945家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名录库和基本信息。依托省局节能管理新平台,联合市大数据中心,直接从供电、供水、燃气公司获取672家公共机构电、水、气数据并自动上传至省平台,实现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能耗数据一张网,确保了准确性、及时性。加强全市“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约束值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重点关注105家能耗超约束值单位,逐一过审,确认能耗强度降至合理水平,开展节能工作“十四五”中期评估,会同工信局,完成省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监察相关工作。
三是落实节能降耗重点举措。加强日常节能管理,强化室内照明管理。科学管理空调温度和启停时间。开展迎峰度夏度冬时期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行动。会同两办、纪委等单位开展迎峰度夏检查,对市本级10家用电达到630千伏安单位安装中央空调智能调控终端,对振兴办公区分体式空调外机系上667条“红飘带”。深化节气专项行动,年底前完成5家单位厨房、锅炉等设施设备节气改造。完成机关事业单位40家水平衡测试工作。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蒸汽源改造项目达45万平方米,投资额2000万元。完成全市不少于5个公共机构建设能耗管控系统。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公共机构新建充电桩不低于200个,行政中心等集中办公区按不低于车位总数10%配备充电设施。扎实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全力打造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引领区,开展灌南县、赣榆区整县建设试点,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已运行86家,装机容量20.49兆瓦。市级层面打破光伏体量壁垒与市国企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年内建成市行政中心等3家光伏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实施合同能源项目管理,现已运行党政机关、医院合同能源管理4家,引入社会资金实施节能改造525万元,形成274.02吨标准煤年节能能力。年内完成市本级、东海县、灌南县、海州区行政中心及医疗系统6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四是厚植生产生活绿色底色。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和2024年度省级示范点申报工作。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三步走”方案,推动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在5个集中办公区全面铺开,完善分类设施配置,规范分类流程管理,引导干部职工精准投放,宣传引导源头减量,定期定点收运处置,每周巡查督导监测,试行市级集中办公区互评机制,不断扩大垃圾分类“机关模式”辐射效应。创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2家,市级示范单位10家。
五是增强节能引导资金力度。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引导资金奖补项目申报的通知》,并通过“OA”系统、网站、“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等渠道在全市公共机构范围内发布,对创建国家、省级节能示范(先进)创建、节约型机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建立能耗监测系统,实施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更新、改造、集中能源审计等给予引导资金奖励。在项目申报、资金发放等程序减少层级审核的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绩效评估,精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2021年至今已对41家单位补贴,引导资金108万元,大幅提升了全市公共机构参与节能相关工作的积极性。
六是提升示范宣传实际成效。开展示范创建系列活动。组织做好节约型机关“回头看”。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标准比例为95.64%。完成市行政中心、市检察院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复检和申报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管理奖励工作;完成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会同社科联,完成省定相关课题《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发挥带动作用路径探究》。2023年全市共创成市妇幼保健院等2家单位成功创建省级节水载体;青口街道等8家单位成功创建省节能示范单位;灌云县检察院等14家单位通过省节能示范单位复核;连云区行政中心等5家单位申报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市东方医院1家荣获国家级水效领跑者。2022、2023年累计完成节能改造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联合市水利局做好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开展节能降碳教育培训,累计培训2000人次以上,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
下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公共机构实际,多措并举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助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
以上意见,供你们在正式答复委员时参考。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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