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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9-05 15:05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现就江苏省地方标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编制说明(附件2)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0月8日前书面提出,并提交《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至标准项目联系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焕超

联系电话:0518-85804395,0518-85825522,13776499081

电子邮箱:gyzcglc315@163.com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


附件1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附件3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