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连云港市政府办出台《连云港市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实施意见》,围绕加快机关事务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和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高地方施政水平的主线,明确提出五个方面18条措施。
《实施意见》紧扣省委、省政府对机关事务工作“四个提升”的部署要求,在吸收国管局《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指导意见》主要精神和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连云港市实际情况,站在市委、市政府高度制定机关事务工作的措施制度,做到在具有管理局系统业务属性的同时,兼具指导部门之间协作、推动面上工作的综合属性。
《实施意见》的定位为纲领性文件。文件直指当下连云港市机关事务工作体制机制的时弊和人手紧张、事务繁杂、标准不高、成效偏弱的通病,绘制了机关事务工作的“理想态”,着重从体制改革、运行保障、工作方法和抓手、能力保障等方面给出措施和制度安排,让县区政府按照这个蓝本来推进实施。对于资产管理、公车管理、节约型机关建设、机关后勤方式变革等需其他部门共同开展的工作项目,则明确了相应的工作思路和任务。
此外,《实施意见》对于“理顺机构职能编制关系”“机关事务‘一体两翼’”“构建高质量机关事务治理方式”等方面还作了重点表述,引导县区解决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机构职能编制问题,切实理顺体制机制,也为市直单位机关事务工作开展和县区管理局系统提升工作成效提供了清晰的思路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