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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11/2020-00016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5-15
文号: 连事管〔2020〕2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5-15 15:31:31

市级机关各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下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现将《2020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为了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结合机构改革中职能调整,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连政规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制订如下:

一、推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二、加强办公用房信息平台建设

1、签订《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设区市子系统运维服务合同》。根据省管理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程,积极与省局沟通、协调,4月底前签订《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设区市子系统运维服务合同》,启动我市办公用房管理子系统。在全市推广使用该系统,年内县区层面具备使用条件,乡镇基本完成安装。

2、开展楼层平面图制作工作。6月份完成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楼层平面图测量招标工作。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市级各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相关数据进行现场测量。年内力争完成制图60%以上。

3、开展数据录入工作。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单位、人员、院落、楼栋、房间等基础数据及楼层平面图数据录入,并将院落、楼栋在图上标注,房间在楼层平面图上标注,年内力争完成50%以上。

4、开展系统运用培训。年内组织开展办公用房管理系统管理员培训,提高管理员熟悉使用系统能力。

三、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问题整改

结合“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录入工作,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一是按照“领导不能超、单位总面积不能超”的原则做好单位自查;二是建立办公用房巡检考核机制,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常态检查。

四、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

按照省管理局即将出台的《省级党政机关办公及技术业务用房权属备案办法》,规范机关办公及技术业务用房权属备案管理。加强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

五、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1、明确管理职能

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定位,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参照市相关规定制定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管理职能。

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以及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要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具体职能处室和责任人,强化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2、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信息工作

各单位要完善资产购置、领用、使用、处置审批手续,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确保“一卡一物”、不重不漏,定期清查盘点;正确、规范、完整填报“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云平台”基础信息工作,为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监管、日常管理、服务保障、数据运用合理规范、便捷高效的开展、实施绩效考评资产管理的奠定基础。

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共同利用财政资产管理平台,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

3、规范资产管理审批程序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涉及不动产出租出借,要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连事规〔2019〕1号)要求,严禁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核销要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连事规〔2019〕2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履行审批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及时处置长期积压的待报废资产,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4、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各单位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要求,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定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清查盘点工作组织机构确认最终盘点结果,形成清查盘点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清查盘点结果和处理情况应纳入档案管理。

5、加强检查和问题整改

上半年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财政专项检查》结果的落实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没有按时整改单位,移交纪委督办。

我局将开展《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同时我局还将根据单位申报出租出借及资产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查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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