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911/2018-00037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17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 ||
内容概览: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 ||
时效: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有:1、机构信息;2、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3、规划计划;4、人事信息;5、财政信息;6、行政权力;7、建议提案办理;8、政府信息公开指南;9、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1.通过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5801753,传真号码:(0518)85807618,通信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301室,邮政编码:222006,电子邮箱地址:sxgj.js@163.com。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我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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